(・.◤)

猫猫玫瑰指挥官

「还魂门」

 

  总结:我家草爹爹写古风还发刀了!!!快看(举起大声公

 

  我似不似没写过点正儿八百的理解给爹?综合说说

 

  不管内容还题材等等因素,爹的文字是我最喜欢的。论小说,有人喜欢结构严谨的正剧,有人喜欢轻快纾压的日轻,真要我论个好坏高低,道系混圈偶尔找人化化缘的贫道云:爽,看得下去就好,管那么多咋滴?是想占我爸便宜当我妈哦?!

  当然,爽还是有底限,我的底限就是子博简介来着。

  

  我刚说到哪来着…喔!

 

  就我个人而言,草爹写的文字是不论我再疲劳再累都能顺畅读下去,尤其我的阅读习惯很任性+阅读障碍,状况不对就是1K都不能看,这六千多光今天就看了三次有,就那种,一看就可以进入情景的平实文字。

 

  以及这篇居然两天不到生出来…!!这题材真的是她死穴,古风安雷我也觉得好难(你)完全看不够呀,孩童到少年到死亡这么长的一段人生,要拚命写些很可爱的东西实际还是很抑郁的氛围,最后喟然长叹此生永不爱你,至死不渝,用命相抵,先滑到最后句看简直,抵什么?安迷修这辈子没欠过雷狮什么,雷狮却欠了不少,没背完的古书街口买的糖葫芦,算盘拨了拨最后算出个情字,他俩是碰不得面的,要碰了面注定摩擦不和睦,擦出点热擦出点稀薄情意,再从那些缺罕的爱生出不理解生出恨意,最后再搅成一团茫然。

 

  刀不难写,八点檔也是刀,那些追剧的婆婆妈妈哭得死去活来,青春疼痛文学也刀,小年轻的憧憬与过了那时期的回忆,但刀子若是只停留在消费情感引起共鸣,久了当年狗头铡如今蚊子针,总会腻的,真正的刀像至亲过世,想起冰箱里一听啤酒过期了才有了实感。安迷修并非实打实木头,他见过颠沛流离望过凤冠霞披,听了两年山贼头子名号,蘸饱墨最先写下的还是小少爷,所以呢,他许往后生生世世再无瓜葛,要他俩再不互相纠缠,终负了一生。

 

  要我说刀跟糖哪个难,我还真说不出来,很多时候感情吃亏不在叙述而在于历练,爹爹进步勒!

 

  最后,恶人虽没有许愿权,但恶人多半不够老实,比如偷偷诓骗老花眼的孟婆,却将汤撒了一地泥土。

 

  最后帮爹甜下啾(๑•́ ₃ •̀๑)


( *︾▽︾)🌱:

#伴读后将军安,少爷后土匪雷
#初尝试,ooc很重,字数6k3,是审核
#参考歌词还魂门
 

  

  &
 

   

  鬼使道:你许个愿吧。
 

   

  安迷修抬头端详他身后这扇高百尺的青铜门,浮刻花纹皆幽灵鬼火众生百态,下有热锅白骨,上有飞鸟凤翎;咒文环于门边,如蛇行般蜿蜒伸入门底;三个长命锁扣住门把,又正中三个瘆人大字,被烛火熏得青黄,一笔一划流动粘稠的阴影:
 

   

  还魂门。
   

   

  “你生前为人不错,多少算个好人。”鬼使摇晃了一下身形,提灯在手中撞得叮当响,带动那人鱼烛烛火摇曳。安迷修不作声,鬼使便继续说。这话一个死人来门前就要说一遍,一百个人就说了一百遍;其中不乏有和安迷修一般态度的人,许是那堵青铜门也听烦了吧。
 

  “所以凡间说好人有好报也不无道理,许个愿吧。”
 

  还魂门前许愿,此后生生世世都以此作约。安迷修闭着眼睛,只听阴风从耳边呼过,许久也没有声响。鬼使站在门旁等他,死后人没有时间,没有身份,只要过了还魂门,他便什么也不是了。
 

  这愿,如何呢?
 

   

-
   

 

  安迷修被捡回来当伴读的时候不过刚长成少年模样,脸上犹存稚嫩,翠碧眼睛比寻常男孩大一倍,和五官凑成漂亮的皮相,可惜腿不长,光站在雷狮面前就比他矮了半个脑袋。新衣服是刚才换上,脸上匆匆洗净,手掌却混着泥巴和灰;他怀里两把长剑,粗布包裹,布上隐隐能见烧焦的痕迹。安迷修躲在雷家主的身后面,男子推了推他的脑勺才犹豫着走出去,虽胆怯却不见软弱地喊了一声:少爷好。
 

  半晌没有回应,家主皱着眉训他那小儿子怎的这么没礼貌。谁知这比安迷修还小一岁的少年围着他绕了一圈,而后站住脚,嫌恶似的退后两步。
  雷狮是看不起这小伴读的,他知道安迷修无处可归才被带了回来,城里最近烧了场大火,死了人,还丢了个那家的小男孩,就是猜也猜得出来安迷修的来历;在他看来这与路旁随手捡来的阿猫阿狗没什么两样,于雷家的身份地位又都赶不上雷狮,小少爷便打心底里瞧不上眼。但终究还是孩子,心里难免渴盼玩伴,过分的话说不出口,只得嘁一声,瘪着嘴巴说:
 

  “人命由己不由天,你随随便便就被我爹带回来,不就是个动物的身份,还需要甚么打招呼。”
  “你……!”
 

  雷家主抬手欲打,安迷修忙挡在他身前,叹了口气道您别动怒,少爷排斥我是正常的;只是这话不好听,但有半分道理。他见安迷修都如此给台阶下,再发火反而显得没有个孩子看得开,只得愤然收手,嘟囔着骂。雷狮倒是会看气氛,一溜烟竟跑去了屋里隐藏了人影。留安迷修站在原地,如湖如夜的眼睛眨得无波澜,不见半分年少淘气。
 

 

  平日里小少爷在书房读书,没人看管,提问来才发现书半章不会背,屋外仆人的碎嘴话说得一句比一句漂亮。安迷修做了他的伴读,刚开始那几周被欺负得火气一阵升一阵落,只差拿先生的木板子敲他手掌。小少爷满心恶趣味,就喜欢看他满脸通红的模样,平日里不是勾就是平的嘴角难得降下去,牙齿咬在嘴巴里,像龇牙咧嘴的小兽;本来就大的眼睛更又瞪圆,碍着身份不好斥责他,你你你我我我磕巴半天也憋不出半句话,这场景是着实稀罕。说是学习实则以惹怒小伴读为乐,非要把安迷修气得书扔一旁坐到屋里的地板上才肯背书——还故意一字一字分开来大声地读,叫人不得不信他真的在认真学些“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”之流的句子。
  呸!安迷修非要一口唾沫淹死这种错觉。雷狮脑子聪明过人,就是不认真也能有过目不忘的本事,偏生就是不好好用,整日只想着怎么欺负自己。那小少爷今日又看着自己的伴读少年从书房夺门而出,想来是跑回了他的屋子生闷气,晚饭时候去找也不开门,惹得雷狮也一阵不爽,干脆一下午都不去想他,早晨背的书也皆忘去了脑后。
 

  这晚入睡时分,院里无声无响,只听忽有几只不归鸟歇脚屋顶,震的石子瓦砾窣窣往下掉。雷狮头顶停着鸟,不知怎的在床上辗转难眠,索性一骨碌爬起来,赤着脚裹上外衣便出了门。没踩几步脚上就沾满了沙粒泥土,雷狮心说自己这是犯了什么病,好好的觉不睡,半夜跑来挨冻,眼角一瞥只见身后那屋昏黄灯光泄出门缝,石板台阶渗得几寸。门未关严,小少爷脚踩着倒影流动如水潭,悄声朝里探头观望。他的伴读捧着一卷书细细读,烛灯燃在桌角,悬下几支毛笔墨还未干;安迷修入迷文字墨香,两耳听不见身后动静,自然不知道房门被人小心推开了些许。
  雷狮又朝两旁看,安迷修的屋子干净整洁,角落摆着两盆难得朝家主讨要的植物。门边是床,床沿与门框之间立着两把挺长的白色物什。雷狮想起这是安迷修第一日来怀里抱的双剑,许久不见天日,自从到这家里就整日关在屋中。安迷修把它们当宝贝看,连布都不拆,想必更不会让别人碰。他忽然起了坏心思,扭头确认安迷修还未从书里拔出神,两手一抓,一只提剑柄一只扶剑身,如此将双剑抬了起来。
 

  毕竟是实实在在的真货,其重量也让雷狮抓得费力。他赶在自己吃不住力之前把它们搂进怀里,门也顾不上合,如偷了鱼的猫三步并作两步跑回房里,最终决定将双剑塞入床下。不知安迷修明日会是什么反应——干了坏事的小少爷缩进被子里偷偷地笑,脏兮兮的脚也懒得冲洗。房顶的鸟不知何时扇着翅膀飞走了,雷狮就这么身下枕着安迷修的宝贝,难得一觉睡到大天亮。
 

  到底是不害怕他那小伴读,竟就这么趾高气昂地走进了书房,装模作样抱起昨晚安迷修读的书看,余光瞟见那少年进门,眼睛略有些肿,想来是找剑找了一晚上,没休息好。雷狮觉得安迷修失落起来像只委屈巴巴的小狗,但下一秒他眼里的小狗抬起头直愣愣地盯着他,一个站姿一个坐姿,难免有些居高临下的感觉。
 

  “我那双剑,是你拿的吧?”
 

  他见雷狮不吭声,顿了顿又说:我都知道,可这是宝贝,这一个多月你怎么欺负我我都认了,唯独这个玩笑开不得,你快还我。
 

  雷狮怕直视这双眼睛会被认出他在说谎,只好移开视线,睁着眼睛说瞎话般辩解道:“没有,我没拿,我又不稀罕你的宝贝。”
 

  “但是我知道它们放在哪。”小少爷摆摆手,叫安迷修离自己远一点,“你任我玩一天,我告诉你——可别给我爹告状,否则你那宝贝们就没影了。”
 

  安迷修垂下眼帘,抿着唇不作答,半晌咽了咽喉咙,干巴巴地应下一句好,毕竟雷家主外出办事,这院里便没人再能管得住小少爷。雷家院子大,命人在花园里挖了滩小湖,湖上修了座不大的单拱石桥。湖边芦芷兰竹,湖上白荷碧莲,偶尔能见其中游动锦鲤,撞得枝茎晃动。小少爷带着伴读绕到后花园,见了池塘便撒手自己跑了去。非破了那景,雷狮站在石桥上用石子砸鱼,水花溅跃扬在日光下亮似白银。他心情倒好,转头望向身后。安迷修趴在红木回廊上,不像是在看雷狮,反而凝视春水出了神,以身占据美景一隅,又参与了美景半方。少年心弦细,像琴上最清又最脆的音,不甚留意就容易被谁撩拨了去;正如雷狮只觉得那双眼睛舀走了两汪绿湖,还是正值寒过春归来,湖面犹存薄冰,湖深处早就温软。
  他离得太远,看不真切,殊不知那么虚幻的水中人也被点了黛紫色,丝丝渗入水波里,冲散了去。
 

  待到日中转向日斜时,雷狮在花园耍了一天,身上脸上满是土,玩累了就凑去安迷修身旁也靠着栏杆歇息,却见他满脸闷闷不乐,问来才知道原来心里还惦记着那两把剑。雷狮抱怨道你好容易跟我玩一次还想些其它东西,对得起我吗;安迷修难得白他一眼,下巴抵在扶着红木的手,整个人都趴下去,嘟囔着说:怎的对不起,我跟你又无恩无怨,不欠你什么;倒是你,还没还我那师父的双剑呢!
 

  雷狮道一声诶,干脆跟安迷修一言一语聊起天来。他戳戳少年的发顶,随口问道:安迷修,你要这双剑何用?
  安迷修懒得拍开作乱的手,摇摇头说雷狮你不明白,这双剑上有我师父的血,唉……我以后是要拿它们杀山贼报仇的,被你当玩笑开了去,没打你都是我脾气好。
 

  他这么一说,雷狮心里也明了。这几年山贼猖狂,烧杀抢掠无恶不作;安迷修生是孤儿,师父教人习武,素日里总爱打抱不平,惹下不少恶人。这才于夜间被人放火烧家,为保护自己养大的孩子遭人夺去性命;安迷修险些饿死在街头,直到被雷家主发现,捡回家来,收拾干净当了小少爷的伴读,这才过了说得出口的体面生活。
  安迷修脾气好是一方面,为人顽固正义,师父如生父,这仇在他心里像是剜去一块肉的刀子,越想插得越深;另一方面整个雷家人对他来说都有恩,都能称一句恩人,他懂报恩,懂是非轻重,在这之前的雷狮顶多算是小打小闹,到昨日拿了他师父的剑才险些触到逆鳞。如此想来,雷狮的举动称玩笑还分量太重,倒是真有些过分了。
 

  他雷三少何时对别人生出过愧疚之情,可安迷修这一番话竟惹得他又失了眠,身下两把铁如同会发烫,烙得脊背滚热,睡下去便灼痛得慌。雷狮寻思着安迷修已经睡了,穿上鞋披上外套,像昨日晚一般抱着长剑走到他屋前。门仍旧未关,半开着露出屋内被夜色混得模糊。雷狮将双剑原靠回门旁,临走前忍不住看了看睡着的安迷修;他呼吸平稳,被子揉成一团抱进怀里,翻了个身正好直对着雷狮的方向。小少爷似乎做贼心虚,连忙关了他的门,轻手轻脚地走远了去。等到再爬上床,身子底下没了灼烧的感觉,这才放心睡下,半张脸都埋进被褥。
 

   

  在他关门后,安迷修伴着月光睁眼,只见双剑靠在门框上,不住轻声地笑。
 

   

 

  何时对这伴读有了感情,如迷雾,轻纱;雷狮毕竟多少也读过几本书写儿女情长之事。他怪安迷修生得一副招他喜欢的好皮囊,相处的久了怎么不会日久生情。彼时两人都过了几年时日,安迷修的眼睛不似少时那般大,五官长开,雷狮线条愈发锋朗,他越显柔和;那对浅谭却更深更浓,叫人怀疑吸去了满城春味,醉得人心飘荡。
  雷狮多少暗示过他,如夜半提着厨房的桂花糕翻窗进屋,修长的四肢踏着一小框窗沿反而显得憋屈。衣袍在身后上扬,腰间挂着十五岁生辰雷家主送的流苏玉佩,错生出满心翩翩公子的感觉。下一秒安迷修便要移开桌上的烛灯茶壶,以防越来越高挑的小少爷踢倒了哪一样,烧了或泡坏了他未读完的书。雷狮不喜欢点心,可安迷修爱吃,他便跟着一起吃这腻兮兮的玩意;安迷修饮茶,雷狮就少有在他面前喝酒。
 

  可他连偷吻他都不敢,还不如醉了好。
 

  那日城内婚礼,不知哪家千金小姐出嫁,锣鼓喧天,鞭炮齐响。雷狮本着凑热闹的心理拉安迷修同去看,围在和他们一样来看热闹的人群外,只见红轿子露出半个头,新娘藏在层层红纱后面,叹寻常人没这个福气能见美人。隐隐能见姑娘脖子腕子上堆满金灿灿的首饰,玉指撩开喜轿的纱帘,指上三枚圆戒,无一不刻了细密的花纹;耳下两弯新月状的耳环,一晃一荡,撑起柔软的红盖头。
  说是热闹,其实入了那雷少爷耳里就变成吵闹;唯安迷修满脸兴奋,多年没见过出嫁的场面,还记得儿时和师父出游总能遇上几场。他给三少爷买了串哄小孩的冰糖葫芦,一串红配街上的红倒也应景;自己伸长了脖子越过人群观望,姿态被雷狮评价如长颈的白鹅。安迷修一直望着花轿离开,待锣声鼓声也远去,才在街上晃悠着准备和少爷回府;雷狮扔了糖葫芦的空串——这玩意儿鼾得他直反胃。
 

  “雷狮,你这么好看,以后的娘子可是要挑个漂亮姑娘。”安迷修叹了口气,“穿红裙不晓得能多美。”
 

  他只随口一说,想不到雷狮也认真应他的话:“非要挑姑娘吗,挑你行不行,我们一起穿红衣裳,不揭盖头。”
 

  安迷修收起唇边的笑,看向三少爷,眉眼中全写满了严肃和认真:“你不能这般戏弄我了,少爷,我们都不是孩童了。”
 

  如那称呼,雷狮是雷家少爷,说话有分量,又正将赴京赶考,此后的一言一行都牵动着那些觊觎他身价和地位的人的视线;何况流言蜚语害人,安迷修有必要提醒他注意影响,这种情爱的玩笑是首要的开不得。更别说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伴读,被有心人传出去了安迷修倒不怕自己受诋毁,只怕有人趁机利用,做些对雷狮不利的事。
  谁知后者竟就地止住脚步,伸手擒住那人的手腕,逼安迷修回身着正对雷狮,甩手挣扎却挣脱不开他的束缚,可见三少爷用了多大力气。他双眉紧锁,快要成熟的锋利在其中成型;如猛兽咬牙切齿,喉咙里滚出咆哮翻滚,雷狮一字一顿,质问般逼紧了安迷修。
 

  “怎么就是戏弄?安迷修,你有胆扪心自问,真有如你所言这般排斥我吗?”
 

  那是不可能的。毕竟连坚石也能渗入水流,活生生的肉体再迟钝也不过是晚些意识到这些隐晦却汹涌的示爱。如此洪流下,行船稍有偏差就会被海浪吞噬,但安迷修只摆摆手,答道:
 

  “师父在林里捡我回家,独自喂我长大,待我如亲父亲母。如今被仇人害死,烧房抢财,我拼了命地从火里抢出两一双长剑,险些和师父一起入了黄泉。有些事,你不明白”
 

  三少爷脸色又黑几分,似晴空下聚起乌云雷电临近头顶。他仍不放手,刚吃完糖葫芦分明满嘴香甜,此时品来却只剩苦涩刺鼻:“安迷修,你就真觉得我在跟你闹着玩吗?”
 

  “我心里装不下这情事,雷狮,我就当你喜欢错了人。”
 

  他说完便咬住了嘴唇,显然是断了后路,没有再能交流的余地。雷狮怒极反笑,松开擒着对方手腕的五指,任由他转身如逃离般匆忙离去。安迷修隐在背后听见雷狮的话,淹没在街上来往人群嘈杂的声响中,似冬夜吹来寒风,瘆人刺骨。
 

  雷狮说:好啊,你不就活来只为复仇吗,不就满眼山贼土匪吗,我偏生要为难你,让你恨我不得,以爱为罪,用命相抵。
 

   

 

  那夜安迷修不知道雷狮何时归来,只知道这句话如恶魔低吟般在脑内环绕不止,生成梦魇,一夜无眠。第二天全府上下传出雷三少爷失踪的消息,日后再闻行踪才得知雷狮跑去山南做上了山贼团头子。雷家主年老,大少爷当继承他的位子,安迷修无心参与家族斗争,报名参军,一路英勇骁战,终是当上了威风的小将军,奉命前往山南讨伐新盛起而猖狂的山贼团。晚上安迷修在帐中抚摸着他那两把被誉为“神剑”的双剑,忽然想起这两年,他都没给小少爷写过信。
 

  小少爷,小少爷。恍然间又回到了那时做伴读的日子,安迷修心头酸涩,寻思着找来纸笔,长篇大论编不出,话都哽在喉头。提笔住笔,最后满信只在正中写了一句话,问他:
 

  你为何偏要与我为敌?
 

   

  石沉大海,再无音讯,一周后军队前往山南,于山脚下夜里驻帐扎营。安迷修孑然上山,顺山路向内,途经疏林,沿高木上望,竟不见半点明月,唯星辰五色流动,如何珠光宝气。
  他便在这幅画里见到了雷狮。昔日的雷家三少爷坐在树枝上,蜷起右腿抵着胸膛,左腿随风前后晃荡。两年不见的变化在外观上表现最大,往日总服帖的头发围上额巾显得有些杂乱。雷狮长得更高了些,比以前精壮,跃下树时腰肢柔韧;待他走近了再看,那双紫眼睛与安迷修的满目清明不同,它们更显深邃,混着血性,是杀人者特有的尖锐。
 

  他们皆有的尖锐。
 

  “……雷狮,明天上山征伐山贼。你们早些离开,或是收手不干了吧。”
 

  安迷修握紧了身旁的双剑,脖颈上似有千金重量,险些压弯了他直挺的背脊。
 

  “安迷修,两年多了,你心里还是什么都没变。”雷狮浑身酒气,开口却不像醉酒之人,反而清醒得很,比醉不可醒的安迷修还要明了,“毕竟我也矫情不起,不是你死就是我亡,今晚提前了结吧,省得明日里下不去手。”
  安迷修闻言皱起眉,翡翠的眸子凝成刀刃。山贼头子勾出三分冷笑,嘲讽道:
  “我就全当喜欢错了人,你反而现在扭捏起来,安迷修,你到底想做什么?”
   

  到底想做什么。
 

  安迷修不作答,刹那间劲风闪过,莹蓝色长剑已被人握在手里,剑锋无情,直对他十几年来效忠的主人。那握剑者只皮笑,神情冷得彻骨,却带着胜者一丝无畏的悲悯。将军闭着眼睛,本可以从泛白的嘴唇里吐出千言万语,鸟寂山清,仅由情感构建的海潮纳他进入核心撕扯。他逼问自己:若是恨他不得,爱呢?以爱当罪,爱呢?安迷修愣了愣,忽的轻笑出声,僵硬的手指从身侧抽出另一把长剑。因为他赢了,他无罪,安迷修咬牙咀嚼出恨意汇成吞吐的气息在无月的夜渗进土里。雷狮看不见它,只听安迷修呼吸紊乱,出口的字饶像海上颠簸的船。虽颤,犹是发了狠地说。刀剑落地,他用尽全身力气,以至于做不出多余望向别处的动作,一双眼睛钉雷狮于脑海:
 

   

  “我安迷修立誓立嘱,此生永不爱你,至死不渝,用命相抵。”
  

 

  -
 

 

  不及回忆完自己死前的最后一秒,鬼使站在身侧,期望这沉默许久的魂灵能说出最好惊天动地的愿望为自己揽来好事。安迷修看着前方,一片空白的心里忽然浮现仍少年的雷少爷。挥之不去,安迷修觉得可笑,径直走去越过鬼使手掌推上门锁。他走得坚决,脸上却波澜不惊,于入门的步伐中说:
 

 

  “我许愿今生,不,下辈子,乃至以后的世世轮回,都让他和我别再有干系了。”
 

  “我永不爱他,至死不渝。”
 

  
 

End.


-
一点废话
本着有更新不混不是我的心理立马放出了,我终于可以大喊一声老师您是魔鬼叭
古风+刀+轮回实在是、非常精准地、戳到了我的难点
摸得非常丑,之后有时间再修修叭(…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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